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1-11-30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否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否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否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否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7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7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7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0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0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7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7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7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7

 

二、《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院学生会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方面的建议帮助。

  第三条院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马鞍山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和马鞍山市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职能定位和基本任务

院学生会职能定位:

院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院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维护纪,倡导良好的风、学风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全院同学服务。

(四)加强与院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发展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增进友谊,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五)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院学生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院学生会的各个部门坚决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院学生会应如实向上级反应情况,及时请示与汇报工作。

(三)院、系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承认院学生会章程均可成为院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推荐候选人或自荐承担院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有权对院学生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罢免院学生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有参加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有权要求院学生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有权享有院学生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提升道德修养,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国家法令。  

(二)刻苦学习,高效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誉。

(四)支持和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五)遵守院学生会章程,执行院学生会决议,认真完成院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院学生会主席团由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三人。主席因故不能履行主席职责时由副主席代理,如副主席因故不能代理主席时,由院学生会干部讨论推荐代主席,代主席行使主席一切职权。院学生会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职权:

(一)执行学生委员会的决定,对学生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在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三)代表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学生会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条院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权益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一条 院学生会按照德才兼备的准则选拔干部,院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察、考核。

第十二条院学生会干部不仅需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各项会员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维护学院稳定,支持学院改革。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理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四)发扬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耽误。学习成绩、素质拓展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40%以内,且无专业课不及格情况。

第十三条院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有关制度进行职务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三章 系学生会

第十四条系学生会

(一)系学生会是系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总支及团总支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系学生会任期一年,其组织机构应与院学生会机构设置保持一致。

(三)系学生会应执行院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本系工作。

(四)系学生会应当定期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学生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2021年11月起实施。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1.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吴皓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9/32

2

李玉兰

共青团员

经济贸易系

20

8/53

3

刘欣言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系

20

8/34

4

吴松松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系

20

2/25

5

李安南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7/24

6

章凯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0

7/28

7

陶放心

共青团员

医学护理系

20

7/58

8

凌晨皓

共青团员

应用外语系

20

10/36

9

郭轲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1/32

10

张宇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0

14/47

11

韩玉

共青团员

医学护理系

20

17/58

12

刘山川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0

11/38

13

何心悦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0

8/29

14

陈月雯

共青团员

应用外语系

19

4/25

15

张文文

共青团员

医学护理系

21

否 

16

曾子祥

共青团员

应用外语系

21

否 

17

桑大啦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18

柳欣悦

共青团员

经济贸易系

21

否 

19

方艳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20

任梦婷

共青团员

应用外语系

21

否 

21

侯一品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22

朱全坤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系

21

否 

23

魏心悦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24

梅宇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25

王贺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26

曹世春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1

否 

27

吴章灿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28

周书琴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1

否 

29

章乐

共青团员

应用外语系

21

否 

30

王慈溪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31

曹浩圆

共青团员

应用外语系

21

否 

32

王翠翠

共青团员

应用外语系

21

否 

33

余意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34

崔皖云

共青团员

医学护理系

21

否 

35

陈可欣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1

否 

36

邓国强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系

21

否 

37

吕文慧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1

否 

38

汤文伟

共青团员

管理工程系

21

否 

39

何鑫雨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系

21

否 

40

谢继伟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系

21

否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委员产生及选举办法

一、根据《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 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同意,本次学代会将选举产生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

二、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代表团征求各系党、团总支意见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产生,经各代表团讨论产生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院审查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三、第三届学委会由15人组成,主席团成员由第三届学生代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产生。

四、大会选举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选举方能进行。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议代表半数方可当选。若获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若获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按不足名额另行选举;若最后两人或两人以上票数相等超过应选数,应对相等者重新选举;若收到选票总数多于实到会议代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六、代表对赞成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对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对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写在后面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学委会委员选票所选的总人数不得超过15人,否则作废票处理。

七、选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八、学代会选举工作人员分设,学代会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5名,计票人6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名;所有选举工作人员必须是非委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由各代表团推荐,经预备会议通过。

九、选举时,若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 大会时间及地点:10月29日,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报告厅顺利召开。

 

  1. 大会代表数量:当选的206名学代会代表中,女代表95名,占代表总数的46.12%;男代表111,占代表总数的53.88%;党员(含预备党员)代表20名,占代表总数的9.71%。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基础。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学生会提案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

3、选举产生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


四、大会的宣传报道链接:

 

五、大会的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各系学生会:

   根据《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我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选举单位出席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根据《安徽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细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我院学生队伍状况,确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206名。

   分配原则:根据全院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的构成兼顾年级比例、性别比例、文理科比例、少数民族学生和学生党员比例。其中非院、系级学生骨干人数不低于60%。

   代表产生办法:以各系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选举单位党、团组织审查并召开选举会议产生出席院第三次学代会的代表,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经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确认为正式代表。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需为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有较强的责任感和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团学组织的活动,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团学组织交给的任务;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

共青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孟昭苏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禄磊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2@qq.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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